商务部赋予上海绿地能源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2012-10-29 中华石化网证券时报网

206

商务部公告,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舟山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益岛燃气有限公司、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庆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州石油有限公司、上海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中化天津港(600717)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上海中油中燃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化天津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温州海发油气供应有限公司、苍南县光鑫油品有限公司、温州市石化物资公司、温州市瓯海区石油公司、温州市石油贸易公司、河南省燃料总公司新郑石油销售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台州市华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原标题:商务部赋予上海绿地能源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新品上市|FLIR Si2x系列防爆声学成像仪,引领工业安全检测新潮流! 汉威科技激光器、光电传感产品集中亮相慕尼黑上海光博会!
康士伯数字携手客户共赢共生,共绘数字化转型新蓝图 王钰:突破智能化边界,引领化工行业新纪元
华为擎云公布2024成绩单:四大行业规模化落地,铸就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篇 原创 | 安全管理绩效与道德操守的关系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