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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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家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全国化工行业内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鼓励在化工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调动全国化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国化工科技事业的发展。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协会定于今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国化工科学技术大会”,会上将对评出的“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请你单位按照《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
1)《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如经推荐单位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表上附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候选人代表性成果(专利、鉴定成果、科学技术奖等)或科技管理业绩(企业科技投入、企业盈利水平、企业获得的成果数及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上报要求:
1)为便于评审,上述两项候选人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电子版《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发送至邮箱:
kjb@vip.163.com;
3)《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和《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cpcia.org.cn的“技术进步”)、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cippc.org.cn的首页)下载。
三、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部
地址: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728房间
邮编:100723
联系人:赵明 王秀江 胡迁林
电话:010-84885721/26-618,518
传真:010-84885052
E-mail: kjb@vip.163.com

备注: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一:《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标题:《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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