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综合消息 11月2日讯 近日,由中国分布式能源产业联盟主办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应用技术研讨会”在山东省东营市召开,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问题成为会议关注重点。
用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做上网试点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凤起认为:“不管是可再生能源还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其发电上网势在必行。”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在物理上可行、技术上可操作,国际上已有多年成功经验,不可能在中国就无法实施。
国务院参事室研究员陈晓东认为,电网企业目前的垄断地位不是靠一纸命令就能改变,瞬间打破电网企业原先的利益也是比较困难的。“电力市场化的过程,必须是有序的、可控的,不可能是所有项目想上网就能上网,而应是逐步放开的市场化过程。‘十二五’期间我国计划将建设1000个左右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那么可以先在这些项目上做分布式能源上网试点,规定谁进入了这1000个项目,谁就可以售电。这也是增量改革的一种做法。”他认为我国电量需求正在不断扩大,该过程只是对需求增量部分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那么电网企业的既得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害。采取这样一种逐步过度和开放的办法,可能更有利改革的推动。在慢慢积累形成一些经验之后,对于接下来的改革也是有益的。
“但售电电价必须说清楚。”徐晓东说,“如果规定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售电与电网企业享受同等电价的话,那么这些项目就应该承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义务。如承担教育附加、三峡移民附加及交叉补贴等费用,不能让这些项目只分享高端用户,而把其他的非高端客户抛给电网企业承担。比如,国家电网目前有70%的商业用电,30%是民用电,那么这些项目也应该承担30%比例的民用电。否则对电网企业就是不公平的。”
同时,周凤起也表示:“如果要上网,那么从电网运行安全性、稳定性角度来讲,电网企业有权对上网条件提出相应要求。而对这些要求的合理性,则需要多方磋商和讨论。满足要求的项目可以上网,否则就不能上网。”
将分布式能源发电视为电力用户端
此外,据陈晓东介绍,电网的运行需保持随时供需平衡,目前我国电网企业在管理运行时采用“放开用户端,管好供给端”的方法。例如,谁家开了灯,电网企业对此无从知晓,那么电网企业面临的电力需求就是随时波动的。但当电网运行一整年之后,则会形成一条负荷曲线,电网企业就是根据这一曲线对发电厂分配发电任务,以满足电力需求。
“如果将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视为电力用户端,那么这些项目对电网运行来讲就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电网原本就不知道是谁在用电。但是当把这些项目作为供给端的电源管理时,这些项目又是电网无法控制的,那么电网是无法拿不可控的电源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电力需求的。”陈晓东认为,“电网企业之所以将分布式能源发电电力视为‘垃圾电’,主要是因为电网企业将其放错了地方。电网企业应该将其放在用户端。”
但是目前我国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巨大,将其放在用户端是困难的。“所以电网企业应该宏观考虑分布式能源,将分布式低电压项目视为用户端管理。同时,建议电网企业在电源分类中加一类,即分为可控电源和不可控电源,而非只是按电压等级和电源大小分类。”陈晓东表示。
光伏发电调研给予的启示
对于天然气、风能等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上网,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员黄碧斌表示,近期国网能源研究院进行了一次光伏发电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包括激励政策、规划协调、管理办法、接入设计等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或许对我国分布式电源发展有一些启示。
据黄碧斌介绍,在电网接入设计方面,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标准和设计规范,部分项目业主未开展接入系统设计,部分项目设计方案未经评审即开工建设,当并网验收时,出现不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问题,需要重新设计或更换设备,从而影响了并网进度。在激励政策方面,光伏发电通常采用初始投资补贴政策在项目前期一次性补贴资金,后期监管存在较大难度,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检查,仍难以保障项目发电效率。
对此,黄碧斌建议,对于分布式能源发电,首先,应采取电价补贴,提高国家投入经济性;其次,尽快制定并网管理办法和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再次,科学开展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优化利用;最后,加强智能配电电网建设,特别是解决短路电流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