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工园区升级环保水平

   2012-11-07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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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全面建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入园企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实现集中供热率达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现有园区在完成整改前,暂停审批区域内除污染防治和安全隐患整改以外的建设项目。”江苏省环保委员会日前要求化工园区全面提高环保水平,实施《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对全省化工园区实施优化整合,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化工企业的入园进区。园区规划环评要经省环保厅组织审查批准,逾期未报或未通过审查的,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将责令园区限期整改。对现有的环境敏感目标,当地政府要确保2013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江苏省还将严格化工园区项目准入门槛,提高源头治理水平。该省要求: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严禁新上感官差、毒性强、治理难度大的化工项目;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分阶段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对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化工生产项目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或治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该省还将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各园区控制总量指标和项目新增总量,实施总量平衡或削减。


  另据了解,今年年底前,江苏将建成全省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监测预警站,要求园区制定大气污染事件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增加大气污染事件专章。各园区应建立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应急响应和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同时建立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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