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建设加速

   2012-11-12 中华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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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石化网讯      11月12日讯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在2012年全国天然气工作会议上透露,《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规划》中明确表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进入天然气领域,积极开展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投资运营机制创新试点。
  发改委进一步指出,2013年将做好相关规划配套衔接,依据规划有序核准重大项目,出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目前,中石化在新疆规划有两条煤制气外输管道,分别是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浙粤管道项目和新鲁管道项目。据悉,新浙粤管道项目日前已获国家发改委发文同意其开展前期工作。
  两桶油积极布局
  据中石化公开信息显示,新浙粤管道包括一条干线、五条支线,年输气能力为300亿立方米。干线起点为新疆伊宁首站,终点为广东省韶关末站,途经新疆、河南、山东、广东等13个省(自治区)。支线则包括准东、南疆、豫鲁、赣闽浙和广西五条。工程共设工艺站场58座,其中包括23座压气站。据了解,预计总长度为7373公里的新浙粤管道总投资将达到1200亿元。
  新鲁管道预计总长度为4463公里,设计输气能力为300亿立方米/年,配套建设储气库(与新浙粤管道共用),目标市场为河南、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安徽、江苏共7省市。
  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梁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石油在未来几年将规划建设5条出疆管道、8座煤制天然气集气站、14条煤制天然气接入支线,煤制气支线管道约430公里,在疆内管道建设投资超过1000亿元。
  这5条出疆管道包括西气东输三线、四线、五线、六线、七线,输气能力2100亿立方米/年。加上已建的西气东输一线、二线管道,预计中石油在新疆地区管道的外输能力约2570亿立方米/年,其中输送煤制天然气能力为1130亿立方米/年。
  项目遍地开花 管道不愁气源
  新疆作为中石油传统“势力范围”,其已经捷足先登。日前,新疆伊宁—霍尔果斯输气管道工程竣工。这是西气东输三线(下称“西三线”)的一条支线,也是中国首条大管径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主要将伊犁州境内的煤制气通过西气东输系统外输,该工程投资近10亿元设计输气量为每年300亿立方米。
  据了解,中石油已与华能集团、华电煤业、庆华集团等12家企业就煤制气进入西气东输管道系统进行了协商,目前技术协议已全部签署,明确了煤制天然气交气点、压力、气质、分年输气量等技术要求,并与多家公司签署了购销意向书。
  中石化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刘岩介绍,中石化与多方签署了煤制气购销协议。华能、华电、国电、中电投、河南煤化工、徐州矿务、万向控股、广汇能源和新疆励晶煤业共9家企业的煤制气项目每年将提供400亿立方米煤制气。再加上中石化自己投资建设的准东80亿方/年煤制气项目,预计2016年新疆外输天然气管道输气量将达480亿方/年。
  多家央企和新疆地方企业在新疆上马煤制气项目,仅仅在伊犁地区,新汶和中电投合作的察布查尔煤制天然气项目、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国电平煤尼勒克煤制天然气项目等已开工;潞安、伊泰、中煤、永煤等企业也提出了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计划,项目年生产能力总计超过600亿立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新疆正在建设和进行前期工作的煤制天然气项目有30多个,年产能力超过1500亿立方米。其中庆华、新汶、中电投等企业的20个煤制气项目已列入新疆“十二五”建设,年总产能达到767亿立方米。
  民资引入机制待完善
  2012年5月30日,中石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宝钢集团签署了《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据了解,与成品油不同的是,天然气的运输依赖于管道,其产业特性决定了其垄断性比石油更强。管道比上游资源更可能成为天然气发展的瓶颈。因此,民资进入管道建设还存在很大难度。
  同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天然气问题专家刘毅军认为:“此事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石油公司愿意开始引入民资是一个进步,值得肯定。”
  由于煤制气“气源”有别于传统的石油天然气等上游资源由“三桶油”垄断,像广汇这样的民营企业也向中石化新浙粤管道供气,这就为民间资本进入长输管线投资领域减少了不少羁绊。
  据了解,新浙粤管道可能会由中石化、浙江省能源集团、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投建。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指出,中石化选择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天然气输送模式:使用其他公司的气源,再设立一家合资管道企业,运送与天然气有区别的煤层气产品到用气较多的东部和南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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