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重磅出击 “油贩子”面临重新洗牌

   2012-11-20 中华石化网隆众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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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石化网讯 2008年,中国实施了燃油税费改革,税务机关在贯彻各项税收政策中,发现一些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油品采取变换名称的方式,以化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一些商贸企业购进非应税产品后再采取变名的方式转换成应税产品销售。因此,国家税务局为了打击这种投机行为。在11月16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下公告,重新对石油炼化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作出明确调整,且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隆众石化网杨叶认为,国家进行此次整改,多是为了规避“行业内的潜规则”,同时调整后真的政策,将原本用于调油用的原料MTBE、混合芳烃等同时纳入范围之内,这样就直接加重调油商的生产成本,在面临利润萎缩情况下,部分或将直接另觅原料。另一方面,前期部分油品生产者在销售成品油时,开具MTBE或是燃料油的发票避税以及倒票行为,新政策出台后亦是得到有效抑制。

    综上所述,新政策的出台对市场监督力度加重了砝码;同时也是对非法行为有效制约,这也是为了让石油炼化生产环节有个健康空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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