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2013年山西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2013年度山西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11月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发出“做好2013年全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参与2013年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为:经批准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经批准建设的基建、技改矿井以及合法的煤炭洗储企业等四类企业。
在2013年煤源购销合同签订过程中,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要对参与签订煤源购销合同的煤炭生产企业的合法性、生产能力(工程煤产量)和2013年度的生产情况,在煤源购销合同签订中严格把关,分别确定各企业的省内销量(含自用煤),公路外运出省和铁路煤炭销售量,严禁非法违法煤炭流入销售渠道。
在2013年山西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工作中,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规定,属重组整合主体煤炭企业与煤炭经销企业(用户)煤源购销合同的签订,将由各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自行安排,既可由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统一对外签订,也可由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经销企业(用户)签订。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将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炭生产企业(含中煤能源、山西煤炭运销、山西进出口集团公司兼并整合矿井)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含中煤能源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负责对各自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炭生产企业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所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各市煤炭主管部门、各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各地方煤炭经销企业务于11月23日前将相关明细表和购销合同上报至省煤炭厅经济运行处和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而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和各大煤炭集团公司对煤源购销合同审核合格后,将作为2013年度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的依据。
截至11月16日,山西国新能源、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山西阳煤集团等煤炭企业已陆续启动2013年煤炭重点用户座谈会,洽谈订货合同。此前11月9日,山西煤炭工业厅召开了煤炭供需双方座谈会,听取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基层重点用户对取消重点合同、煤价并轨的意见和建议。
据山西本地电力企业人士介绍,今年订货合同对接会议召开的时间提前。“按照传统,座谈会一般安排在12月份。此外,会议规格大大提高,煤炭企业、管理部门一把手均到场,研究重点合同取消后的执行方案。”
11月12日,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往年惯例,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将在各大煤炭企业自己召开的订货会和各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完成之后启动。“2013年度合同汇总会将如何进行,仍有待发改委通知下发方可安排。”
“发改委、铁道部均未列席近几年的合同汇总会,今年也不例外。即便电煤价格明年并轨,取消重点合同煤,合同汇总会这一环节应该也不会取消,以确保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平稳进行。”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刚向本报记者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