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肥”遭化工行业协会质疑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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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行业协会质疑“新化肥”

  《民生关注》栏目报道:让我们继续关注“新化肥”事件。今年4月16号,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专门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农业厅寄送了一份文件,并对这些“新化肥”的质量提出了质疑。

  文件提到,去年以来,在昆明、玉溪、楚雄、大理等多个地方,出现了“硫钙肥”、“硫酸钙肥”、“中量元素肥”等以前从未见过的几种化肥。这些以工业废渣---磷石膏为原料生产的化肥基本不溶解于水,农作物很难吸收。这些低价化肥严重冲击了正规过磷酸钙产品和正规的复混肥料产品。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化肥专委会副主任李文国:“它标新立异弄出些新名称,这些名称农民弄不懂,比如说现在的硫酸钙肥,这个硫酸钙肥在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化肥产品中就没有这个品种。”

  专家认为,农民很容易将“硫钙肥、“硫酸钙肥”、“中量元素肥”与过磷酸钙和复混肥相混淆,购买使用后造成农作物减产。我省绝大部分地区土壤呈微酸性,并不缺硫,长期施用硫酸钙肥,会使土壤酸性恶化,影响土壤肥力。

  李文国:“这个化肥投下去以后,对庄稼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计的,农民一年到头就是这么两茬,两茬时间一过,庄稼长不起来,长期用这个肥料,最后会使土壤结板,对土壤造成的危害更大。”

  据了解,我国对肥料管理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化肥的生产、销售除了要向农业厅进行肥料登记外,还要由质监部门进行产品标准的备案审查。李文国副主任说,现在农资市场上销售的一些“硫酸钙肥”、“中量元素肥”居然取得了备案号和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进而使这些化肥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他对此十分不解。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化肥专委会副主任李文国:“就是质监部门怎么认定它这个过程,我弄不清楚,它怎么认定的,按照一个新品种,应该是通过土地试验,经过一至两年的试验,肥力比较确实是好。”

  李文国说,除此之外,化肥的效果还应该进行专家论证。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化肥专委会副主任李文国:“但这个过程我认为是没有的,因为我们化工行业协会这块,如果要论证这些事情,化工行业协会是要参加的。而现在认定的这些化肥,化工行业协会没有参加(论证),有关专家也弄不清楚。”

  专家认为,针对“硫酸钙肥、“中量元素肥”等大量出现的质量情况,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保证春耕安全。

  权威部门正在检测“新化肥”

  那么,市场上出现的“硫酸钙肥”、“中量元素肥”这类产品,它们到底是不是用工业废料---磷石膏制成的呢?它们究竟算不算化肥,又符不符合国家对化肥管理的有关规定呢?接着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我左手上拿的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过磷酸钙,右手拿的是磷石膏,它们在颜色、手感、气味上非常相似,不经过专门的分析,根本分辨不出来,农民在购买化肥的时候很难分辨真伪。

  为了确认这些低价化肥的成份,记者将古城牌硫酸钙肥、大富牌硫磺钙肥、瑞丰牌中量元素肥3袋没有开封的化肥,送到了省农科院检测。预计15天左右才会出检测结果。

  对于这类新化肥流入市场的现状,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仲伟章认为,从管理的角度,所有的上市销售的化肥都必须进行登记。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仲伟章:登记是分两类,一类属于国家农业部登记的范围,它主要是些中微量元素肥,特别是一些叶面肥.第二类是属于在本地农业行政部门,也就是我们云南省农业厅登记的,主要是复合肥、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

  仲伟章副站长说,现在市场上出现的这几种新型肥料,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仲伟章:它是没有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过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首先它是不合法的。

  我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肥料产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办法还规定,除省级农业部门可以登记的四种肥料产品外,其他肥料产品由农业部登记。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仲伟章说,目前确实出现了一些用磷石膏生产所谓新化肥的现象。

  仲伟章:一些小企业,就把这些磷石膏拉到厂里面经过粉碎,经过混合,包装以后,就销售到市面上。

  仲伟章副站长特别提醒用户,用磷石膏生产的化肥,从效果来看,跟假化肥没什么区别。

  仲伟章:因为这些肥料基础上是不溶于水的,作物在生长过程中,就难于吸收,那么就起不到这个肥料的作用,所以从效果这方面来讲,它是种假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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