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11月26日,镇江市政府召开新一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自2012年到2014年,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大幅提高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
会议提出,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搬迁入园项目不得低于3亿元;园区内现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老厂房改、扩建实施转型升级且能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得分期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
据了解,根据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江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基地)均成为整治对象,整治的目标是到2014年底,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全部迁出;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园区外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关闭、搬迁或转产任务;到2015年,使全市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
针对化工集中区(基地)外化工企业,方案明确要求引导其逐步搬迁并集中到化工集中区内,实行集聚集约发展。对不能进入园区内的化工企业,鼓励和推动企业实施梯度转移,或是将企业生产基地外迁,在镇江设立并发展总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