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2015年全面供应国IV汽柴油

   2012-11-30 中华石化网北京青年报

151

中华石化网讯 昨天,中石化集团发布的《2012环境保护白皮书》显示,到2015年,中石化将全面提供国I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据中石化安全环保局局长王强介绍,目前中石化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等已全面推行国IV标准车用汽油的提供。下一步,中石化计划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我们的计划是先中心城市,再逐渐扩展到全国主要的城市和地区。”王强向记者解释,由于全国的成品油需求量较大,对车用汽、柴油升级换代还需对炼厂的设备进行相应改造。“老厂需要改造,首先要停工,也需要一个过程。”据悉,2005年-2011年间,中石化共投入492亿元用于汽柴油的升级换代。

今年7月底,经过两个月置换期的过渡,中石化已在北京地区全面提供京标V车用汽油。据王强透露,下一步计划为上海提供沪V标准车用汽油。“不过这个还需要和上海市政府进一步协商具体细节,提供符合他们要求的沪V标准车用汽柴油。”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昨天承诺,凡是环保需要的投资一分不少,凡是不符合环保的事一件不做,凡是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效益一分不要,“十二五”期间将投资316.9亿元用于环保。

根据中石化《2012环境保护白皮书》的统计数据,2005年-2011年,中石化累计节约标准煤1580万吨,相当于植树35190万棵;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87万吨,相当于1100万辆经济型轿车停开一年;累计节水2.27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16个西湖。

记者了解到,2005年7月1日起,国II标准车用汽油(相当于欧II排放标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使用。2008年1月1日,北京率先使用京标IV车用汽柴油;2009年10月1日沪IV标准车用汽柴油开始在上海地区使用;2010年5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国III标准车用汽油(相当于欧III排放标准)。2010年8月1日广州开始使用粤IV标准车用汽柴油;2011年7月1日车用柴油国III标准开始实施并使用。目前,全国除了北京是唯一使用京V标准的车用汽油城市外,上海、广州等极少数中心城市使用的是国IV标准的车用汽油,其余大部分地区使用的都是国II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