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稀土矿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2012-12-13 中华石化网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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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自2011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我国稀土等优势矿种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是记者从日前在京召开的稀土开发监管联动联合检查总结汇报会上了解到的。

稀土是我国优势矿产,也是十分稀缺的战略资源。近年来,这些优势矿种的管理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会同发改、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秩序整顿,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总量调控,推进开发整合,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在:

一是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盗采行为。全面开展了稀土探矿权采矿权清理,对全国10个稀土探矿权、113个稀土采矿权予以公告;各地对乱采滥挖保持高压态势,江西省赣州市实行矿业秩序属地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深入推进稀土专项整治等;广东省陆丰市纪委查处8名非法盗采稀土的“保护伞”;福建省组织资源破坏鉴定88起,刑拘50人,判决3起非法开采稀土案件,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全国已有22个省完成《省级稀土等矿产勘查专项规划》编制,9省(区)完成了27个《稀土等矿产重点规划区/矿区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编制,在中重稀土资源较丰富的江西省赣州市划定了首批11个稀土矿产国家规划矿区。目前各地正在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三是强化调控,严格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出台《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和《总量控制矿种开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现了指标执行情况在线上报;研究建立稀土等矿种开采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季度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制度等。

四是推进整合,提升开发利用集约化水平。江西、四川、内蒙古等省(区)通过整合优化矿山布局,提高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全国稀土采矿权将由113个减少至67个。

五是区域联动,持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从2010年8月启动南方五省区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工作以来,已初步形成“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国土资源部门指导、区域监管协调联动”的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机制。

会上,内蒙古包头市等九位市(州)政府负责人汇报稀土监管联合检查情况,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分别介绍今年1月至9月我国稀土、钨、锑总量控制执行情况及对明年指标建议,“三稀”战略研究课题组介绍研究进展和阶段成果。部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关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和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九省(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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