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表示中国早已制定增塑剂标准

   2012-12-14 中华石化网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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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在某些企业以没有国家标准为由替自己辩解时,卫生部表示,中国早就已经制定了增塑剂标准。

在12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我们国家在2008年就关注了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剂,我们叫做增塑剂,这个增塑剂可能被迁移到食品当中去,我们这方面是有标准的。”

增塑剂,台湾叫塑化剂,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其柔韧性增强,容易加工,可合法用于工业用途。

苏志所说的标准,即2008年颁布的《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下称《标准》)。《标准》颁布后,卫生部又于2011年发布了一份551号文件,即《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下称“551号文件”),其中明确规定食品中塑化剂DEHP的最大残留量不超过1.5mg/kg。

2012年11月19日,酒鬼酒被曝由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查出塑化剂超标2.6倍。随后,12月9日,网民“水晶皇”公布了一份茅台酒“塑化剂超标”的检测报告,称茅台塑化剂DEHP超标1.4倍。

昨日,贵州茅台在贵阳举行了媒体见面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王莉女士称,国家并没有针对塑化剂的标准,但是公司将十项塑化剂指标也纳入了出厂产品的监控体系。

“白酒行业的塑化剂事件,出现的原因可能与生产过程有关,比如输送的管道、存储的容器以及酒瓶口的密封圈,都有可能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导致的塑化剂的迁移。如果行业都严格按照目前的规定来生产,也不会出现食品中塑化剂超标的问题。”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营养强化剂及特种营养食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泽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苏志表示,551号文件实际上是很有针对性的,就是针对控制违法添加。规定的限量值,参照了国际上其他国家的限量。专家们认为,如果超过了这个值,就要认真追查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达到这个水平之后就启动相关的行动。卫生部在今年的风险监测中,也安排了重点食品的塑化剂方面的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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