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发布

   2012-12-18 中华石化网新华08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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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国家能源局17日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下称“方案”),以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我国将组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同时保留按此前设立的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我国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总站均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方案》显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总站-分站-项目站”三级管理体系。《方案》还明确各级管理主体的性质和职责。

另外,《方案》还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项目的核准、工程质量监督与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的界限,以及监督委托等方面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规则。

来自水规总院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2.4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风电并网装机容量5672万千瓦,在建机组4043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目前并网500万千瓦,在建260万千瓦,其发展速度已经超过风电。

然而,专家表示,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由于监管缺失导致的质量问题已经部分影响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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