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煤电行业热议数月的电煤并轨方案正式落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昨日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改委将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
在供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将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指导意见》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地方政府不得干预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
在发电企业较为关心的铁路运力保障和上网电价问题上,《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运力交易市场,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
《指导意见》强调了继续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除了煤电联动,《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煤电联营,改进发电调度方式,逐步增加经济调度因素,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但并未触及电价形成机制等深层内容。
煤炭专家李朝林认为,取消煤炭重点合同,放开铁路运力配置,并继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这意味着电煤价格首次实现完全市场化。生意社煤炭分析师翟新宇则认为,由于目前电煤需求不旺,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后,短期内也难以扭转电煤价格一年来大幅下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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