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部门联合销毁含二甲醚液化石油气

   2013-01-08 中华石化网钢联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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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1月6日,梧桐市市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三个部门联合在红岭片区对一批含有二甲醚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进行集中销毁。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中充装二甲醚、非法经营液化气、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

据了解,该批销毁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共32瓶,是近期由市市政管理部门燃气处的工作人员在万秀区南堤路一家无证经营的黑窝点查获的。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液化石油气存在缺斤少两现象,更重要的是液化气中含有高达49%的二甲醚,有重大安全隐患。为此,市政部门对违规经营者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和私自倒灌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并决定将32瓶充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公开销毁。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二甲醚是一种化工原料,对液化气罐的配件有腐蚀性,容易导致液化气钢瓶阀门密封圈失效漏气,严重者会造成爆炸。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准在民用液化气罐里充装二甲醚。但我市目前还存在一些非法气站及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牟取利益,不惜在液化气中代灌、充装二甲醚向市民销售的情况。市燃气处主任何志豪表示,我市大约有10万户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现有六家正规经营企业向市场供应液化石油气,开设有79个合法经营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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