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或再上调

   2013-01-11 中华石化网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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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10日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获悉,石化联合会向主管部门建议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并建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

“目前国内开采原油成本上升较快,尤其是一些老油田,因此我们建议按照不同油田类别、不同油田成本,设定不同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建议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石化联合会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2006年3月26日开始实施,起征点为40美元/桶,征收初衷在于调控垄断行业的高利润,将生产原油企业的溢价收益收归国家财政,再用以协调石油行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失衡。2012年年初,国家首次宣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

2011年,中石化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76亿元,同比增长90%;中海油上缴特别收益金319.82亿元,同比增长80.6%;中石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更是达到1024.58亿元,同比增长99.8%。

“建议上调至70美元/桶,主要是留出一定议价空间。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是趋势,但从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花了5年时间,要再次上调,恐怕实现起来没有那么快。”一位业内人士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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