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层气公司组建动议

   2013-01-10 中华石化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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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2012年全国煤层气产量125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25.7亿立方米,井下瓦斯抽采量99.4亿立方米,煤层气利用总量为52亿立方米,利用率为41.53%。

相对于国家“十二五”煤层气300亿立方米发展目标(地面抽采160亿立方米,井下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2012年的成绩单并不理想,没有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

为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国家能源局将300亿立方米发展任务分解到各主要煤层气企业。但在体制机制、政策、技术等制约下,发展目标实现难度颇大,行业内部组建专业化煤层气公司的建议再起。

煤层气产量增幅放缓

相比于2011年,2012年全国煤层气产量增量、利用量增长幅度有所放缓,抽采量同比仅增10亿立方米,增幅不足10%,利用总量不增反降。

根据官方数据,2011年全国煤层气抽采量115亿立方米,利用量为53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加36.7%和51.4%。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23亿立方米,井下瓦斯抽采量92亿立方米。

不得不提的是,2010年煤层气产量88亿立方米,也未完成“十一五”100亿立方米的发展目标。

从煤层气利用来看,无论地面抽采、还是井下瓦斯距离全部利用差距较大。根据本报记者掌握数据,2012年全国煤层气利用率为41.53%,井下瓦斯抽采利用只有32%。在99.4亿立方米的井下瓦斯中,只有31.8亿立方米被利用,利用率同比减少。

“主要原因是部分煤层气项目管道建设等配套工程滞后,下游市场不完善,地面抽采的煤层气不能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项目规模小、浓度变化大、利用设施不健全,大量煤矿瓦斯未有效利用。”一位行业专家如是说。

根据煤层气“十二五”规划,2015年在300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能源局为主要煤层气企业分配2015年发展指标。内部资料显示,中联煤35亿立方米、中石油60亿立方米、中石化6亿立方米、晋煤集团55亿立方米、河南煤层气集团3亿立方米。

但根据2012年全国煤层气产量统计,相对应中联煤仅完成4.66亿立方米、中石油6.04亿立方米、中石化1039万立方米、晋煤集团14.46亿立方米、河南煤层气公司33.05万立方米。

对比能源局分解任务和发展现状,在“十二五”剩余三年时间,各主要煤层气生产企业至少以年均增速翻番的速度发展,才有可能完成国家分配目标。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煤层气的产量落后很多。要实现2015年发展目标,2013年必须将前两年的欠账补回来,产量要达到200亿立方米左右,这样才能减轻‘十二五’后两年的发展压力。”上述专家认为。

组建“国家煤层气公司”动议

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埋深2000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6.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煤层气开发利用具有煤矿安全治理、清洁资源利用的双重作用,国务院高层也先后对煤层气发展做出专项批示。

但从1997年沁南枣园第1口煤层气井开始,在体制机制、开发技术、国家政策等方面制约下,煤层气商业化发展的时代并没有到来。

根据行业内部数据,2007年以来煤层气矿权面积持续减少,新增矿权面积一直处于停滞状态,2012年底煤层气矿权面积只有不到6万平方千米。

煤炭和煤层气矿权重叠是矿权区块减少原因之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核减5~10年内影响煤炭开采的煤层气矿业权面积1.1万平方公里。

2012年10月,国务院应急办上报国务院《煤矿瓦斯(煤层气)治理和抽采利用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报告指出煤炭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亟须强化。山西境内矿业权重叠200个(次),面积3529平方公里;云南煤层气矿业权1372平方公里,基本与煤炭矿业权重叠。

除矿业权问题外,煤层气开发还面临成本持续增加、政策激励效应弱化、政策落实难度较大、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

为改变煤层气分散经营现状,现阶段行业内部再次提出“构建专业化煤层气公司”建议。此动议在2009年发改委上报国务院《关于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的报告》中也专门提出。

根据行业内建议,专业化煤层气公司组建的方案是,以中联煤公司为基础,将河南煤层气公司、贵州煤层气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天然气公司、山西煤层气技术公司、蓝焰煤层气公司、河南川气东送公司整合在一起,组建煤层气行业的国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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