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尽管政府尝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煤电矛盾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但新政出台后,煤电双方2013年电煤长协谈判博弈更为激烈。
1月9日,记者获悉,尽管去年12月底山西省内通过煤电联营的形式,共签订煤炭年度销售合同7.88亿吨,但随后全国电煤长协谈判陷入极度僵持。截至目前,五大电力央企和神华、中煤两大煤炭央企以及主要地方国有电企均没有签订2013年电煤长协合同,其余电企即便签了,量也非常少。
不过政府层面仍在大力推进能源改革,1月7日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指出,目前阶梯电价改革、天然气价改、电煤并轨均已启动,但售电环节以及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等关键环节仍处于垄断之中。2013年将明确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电煤长协谈判极度僵持
2013年是政府实施电煤并轨后,煤电企业首次在没有政府干预的背景下展开电煤长协谈判,不过,目前这一谈判因为价格问题陷入了极度僵持。
记者从五大电力集团获悉,尽管目前国内煤炭供求形势较为宽松,但国内大型煤炭企业方面普遍要求上调电煤长协价格,与电企方面心理价位相差较大,目前大部分长协合同还没有签。
煤炭方面人士也告诉记者,主要是五大电力集团不认可煤炭方面提出的长协合同,五大电力集团方面不签。除了地方大型国有煤矿之外,两大煤炭央企神华集团和中煤集团也尚未与五大电力集团达成协议。
据2012年12月份煤企已经签订的合同信息显示,目前煤企与电企签订的中长期供应合同煤价基本以以下几种价格模式为主:以2012年重点合同价格为参考价,在此基础上煤价进行一定程度的上调;以环渤海动力煤指数价格为参考,签订价格在环渤海指数价格基础上有一定的浮动范围;以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签订价格有一定的下浮。
目前,煤矿提出的主要方案是长协量和现货量所占比例分别为70%、30%,长协价格以比环渤海价格指数低10元/吨进行定价,现货价格没有优惠;而电力集团方面则提出,要么签订合同以固定价固定量方式表现,要么固定量,全部量都浮动作价,大致以环渤海指数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执行一定优惠幅度。而双方争执不下的焦点,依然是每年不变的价格问题。
此前发改委要求“力争在1月15日前完成2013年度电煤合同的签订”,但一电力企业资深专家指出,往年曾出现过煤电谈判僵持半年的情况,最后国家发改委出面干涉才最终落听,今年政府完全退出电煤长协谈判,从目前双方的分歧来看,不排除煤电谈判再出现僵持半年的情况。
煤电联营提速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电煤并轨后电煤长协谈判更加激烈,但煤电联营却正大力推进。
2013年电煤长协谈判最先签署部分协议的山西省,正是通过煤电联营的形式避开了煤电僵持。
目前,山西省内20万千瓦以上的主力机组大部分已实行煤电联营,并且都实现了盈利。在12月底的2013年煤电交易大会煤电联营专场,省五大煤炭集团和省内部分电力企业签订了煤电联营合作协议,以股权为纽带的战略联营使煤电双方直接见面,一方面省内电煤长协很快签署,另一方面也减少了中间环节。根据山西省的规划,到2015年,山西省火电企业将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将完成以股权为纽带的战略联营。
电煤价格一直是发电企业和煤矿企业的矛盾根源,以往的重点电煤价格因长期脱离市场煤价,导致煤炭供需市场价格扭曲,自2013年起,电煤价格实现并轨,使得煤炭价格逐渐回归市场,以真实反映供求关系,也会促进煤电一体化的进程。
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大型发电企业按照政府指导价通过直接与煤矿签订电煤供应协议获得的煤炭价格较低,所获得的合同电煤数量也多,重点电煤合同因为煤价低,在滋生了大量中间商灰色收入的同时,甚至出现了某些发电企业和大型煤矿倒卖重点电煤合同的情况。
河南一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政府接连提出促进煤电联营,但在电煤双轨制的体制下,电企投资经营开发煤炭资源的积极性和煤企投资电力行业的积极性均不太高;而随着电煤价格并轨,大量的发电企业开始进军煤炭行业,是为了获取稳定的发电用煤供应;也有大量的煤炭企业涉足电力行业,煤电兼营的推进,有利于实现煤电互补,同时为经济发展提供价格更为稳定的煤炭和电力供应。
不过在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看来,煤电联营鼓励煤电一体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煤电矛盾,但其实违背了市场规律,容易形成新的垄断。而且从长期看,两种不同机制的行业一体化会造成公司内耗,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
政府坚持进一步推进电改
尽管电煤并轨后电煤长协谈判更加激烈,但在政府看来,这是改革的必然,政府还将进一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尤其是售电环节的改革。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电煤长协谈判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展开,出现顶牛是正常的。但今后若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政府仍将依据价格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
而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更明确提出,即使阶梯电价改革、天然气价改、电煤并轨均已启动,但售电环节以及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等关键环节仍处于垄断之中。2013年将明确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同时,国务院在下发电煤并轨通知时也提出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的同时,也要求铁路方面要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
不过,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李廷认为,毕竟目前的铁路运力仍较为紧张,且铁路系统高度垄断,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市场需求较旺的时候,铁路可能会将更多的运力投向“市场”。因此,为降低电煤综合运输成本,在运力显著缓解之前,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监管,保障合同电煤铁路运力能够真正做到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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