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可再生能源需加强政策激励

   2013-01-17 中华石化网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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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专家建议,通过合理的配额制度,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空间,提升盈利能力

增强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仍需充分考虑本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制定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并提高能源效率。

在日前举行的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中国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宣布,中国计划于今年正式加入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通过加强能源利用技术领域的国家间合作,促进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成立于2009年,是全球首家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机构,是与国际能源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并列的国际性能源组织。

我国是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领军者之一。目前,在以水电、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领域,我国发电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一。另据悉,我国去年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达到创纪录的677亿美元,同比增加20%,重新成为该领域世界第一大投资国。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俊峰表示,中国希望通过加入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切实推进全球可再生能源技术合作,消除贸易壁垒,降低能源利用成本,促进国内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

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仍将是我国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战略。《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显示:到“十二五”末,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李志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中央和各地方政府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不同层面上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但在有关政策的执行层面还存在着内容不配套、实施细则不全面、关键政策尚未出台等具体问题。

李志军说,以生物质发电为例,生物质发电是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现有法律和政策为生物质发电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法律保障,但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由于成本高、资源分散、规模小等特点,在现行市场规则下缺乏竞争力,需要政策扶持和激励。

李俊峰认为,新能源要发展壮大,关键是技术突破。对于国内光伏产业来说,目前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技术无法真正突破而导致成本过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产业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2012年是可再生能源与其他发电技术竞争的一年,并且竞争能力在不断增强。”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总干事阿德南·阿明在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全体会上说,在过去的两年里,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明显增强。

而在李志军看来,增强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仍需充分考虑本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制定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并提高能源效率。

李志军建议,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通过合理的配额制度,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空间,提升盈利能力。

在本届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为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比例中的份额制定了“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路线图”。路线图指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所占份额达到30%是可行的并会产生巨大收益,但如果按现在的实施进度,2030年可再生能源所占份额可能只有21%。

全球首个可再生能源分布在线查询系统(ATLAS)也于本届会议期间正式推出。该系统以在线地图的形式,展示了各项目参与过所在地区的可再生资源分布情况,并以不同色块加以区分。目前,该系统只提供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详细分布图和数据资料,未来还将把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的分布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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