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层气之殇

   2013-01-17 中华石化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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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随着美国对页岩气的重视,国内的煤层气被一些地方政府更加视为“非常规天然气革命”的希望之星,国家政策层面亦鼓励煤层气大发展。

如今尽管国内煤层气开发已有15年,却依然羸弱,根据本报获得的一份行业内部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煤层气产量125亿立方米,利用总量52亿立方米,不足国内天然气利用量的4%,且未完成产量155亿、利用量80亿的年度目标。

    为何煤层气开发进展缓慢?国土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仲伟志等专家认为,矿权重叠等体制问题、开采和利用技术瓶颈、国家政策激励趋于弱化等因素制约产业发展。

然而,本报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上述宏观因素外,部分主要负责煤层气生产的国企的混乱管理、不规范运营、违规操作则使煤层气的发展之路放慢了脚步。

本报记者独家掌握的内部审计报告显示,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近年经营管理中存在虚报近1/3工程量、重点项目招标混乱、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等重大问题。同期,这家曾独享对外合作开采专营权的企业,生产经营已出现跳崖式滑坡。

正如煤炭、石油等行业仍然以央企等国企主导一样,或许,让更多的民资进入煤层气、页岩气领域开发或有助于加速新兴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虚增近1/3工程量的央企

资料显示,2010年,中石油的煤层气日产量已达到84万立方米,总产量占到全国煤层气产量的19.6%,而中联煤的日产气量为38万立方米,总产量仅占全国产量的8.9%,为何发展如此缓慢?

审计报告或初步说明了问题,这份审计报告由中煤、中海油联合审计组做出,审计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内容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决策程序、采购销售等八个方面。

该审计报告显示,中联煤在上述多个领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其中之一是,虚增工程量近1/3,会计报表数据严重失真。

审计报告指出,2011年底中联煤会计报表反映“在建工程”金额19.93亿元,其中年末直接增加“在建工程”金额7.67亿元。

经核实,扣除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1.3亿元外,其余6.37亿元属于虚增工程量,近1/3额度。这导致2011年会计报表中资产和负债分别虚增6.37亿元,占当年资产总额22%和负债总额63%。截至2012年6月底,会计账簿仍虚增工程量3.48亿元。

在资金和财务管理方面,审计报告明文指出,中联煤国拨资金未专户储存,存在挪用、占用国拨重大专项资金及虚报会议费问题,部分煤层气销售未按会计分期及时入账。

2011年12月,中石油转拨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示范工程国拨资金1732.59万元,存入中联煤公司基本账户,没有将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资金转入专户核算。

2010年5至12月,中联煤从国拨资金重大专项经费中分10次以会议费名义支付某咨询有限公司共64.9万元。

2011至2012年6月,中联煤对外合作项目共向山西国新能源供气709.61万方,折合金额851.53万元,收取预收款384.77万元。截至审计日,供气款与预收款差额466.77万元未在账面反映。

显然,作为国内煤层气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中联煤的虚增工程量或让外界看到了该行业开发相对缓慢的一个小的切口。

流于形式的项目招标?

“工程进度没有进度验收,进度验收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三方签审的现场资料,工程项目合同甚至没有采用国家规范标准文本。”

中煤、中海油联合审计组发现,中联煤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工程完工后未定期组织竣工验收。截至2012年6月底完工未验收工程量6.31亿元。

审计组亦发现,“个别合同缺少合同工期、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的计取依据、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验收和结算等必要内容;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也没有签署合同变更协议。”

在项目招标方面,不规范现象更为突出。审计报告共枚举五项招标违规案例,涵盖应招标未招标、先签署合同后补授权、定标结果缺少依据、先招标后立项等“假招标”行为。

2011年8月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二维地震U型连通水平井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496万元。采办资料显示“北京奥瑞安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东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2家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

“但没有相关采办立项、审批及竞争性谈判资料。另合同签署授权时间为2011年9月5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8月。”审计报告称。

2012年5月,柳林示范工程水平井项目采用综合评标,邀请北京奥瑞安等5家投标,其中3家参与评标,北京奥瑞安中标。

但中标者北京奥瑞安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气体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乙级,无地质钻探资质,北京奥瑞安报价低于基准价194万元,为5家报价最低,综合得分却最高52分。

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勘探项目气测录井采办邀请招标,2012年3月16日采办申请获批,但招标邀请已在3月15日发出。更令人不解的是“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在招标立项前的2月20日已完成,另一家投标单位投标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与评标、中标通知日期相同。”

产量大幅下降,亟待民企加入

中煤、中海油要求中联煤在审计报告下发日起60日内上报审计整改情况。本报记者就最新进展向中煤、中海油、中联煤负责审计人士询问,未得到答复。

而上述审计报告所揭露的疮口,恰是中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写照。熟悉中联煤的人士说:“自2011年起中联煤生产经营出现跳崖式滑坡。2012年煤层气产量4.66亿立方,没有完成6亿立方米生产计划。”

同期,中联煤来自新井的煤层气产量以及储量微乎其微,数据显示,2012年1-10月煤层气产量3.82亿立方米,新井产期约占总产量的1.12%,“中联煤投资、产能、产量始终不能快速增长,与股权结构反复变更、合资管理模式有关。”上述人士说。

中联煤成立于1996年,先后经过5次股权调整,最近两次变更在2008年和2010年。2008年11月,中石油撤出其所持50%股权,中联煤成为中煤全资子公司。2010年12月,中煤与中海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双方各持50%股份,中国海油行使经营管理权。

上述熟悉中联煤人士说:“合资管理模式让中联煤陷入双方都管、都不管的境地。2011年中煤将中联煤‘过继’给中海油后,生产经营出现断崖式滑坡。中海油接手之初‘陆上投资不低于海上油气投资’的承诺没有兑现。”

就在央企等国企开发煤层气进展缓慢的时候,民企却在为进入该领域而着急万分,由于此前煤层气一直对民企紧闭大门,这导致一些技术和实力皆不错的企业,需要在境外注册,然后以外资身份和控制对外合作专营权的国企进行产品分成合作,获取煤层气区块。

“美国的煤层气、页岩气大部分都是小公司在做,竞争很激烈、机制很灵活,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家是否真的放开限制,民营企业能不能有自己的区块是一个试金石。”国家能源咨询委专家孙茂远曾这样对媒体表示。

而针对产业发展的问题,国家能源局也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提高煤层气补贴标准至0.6元/立方米以上,煤层气销售环节增值税实行“即征即返”;在管理体制上,实施大公司战略,扶持专业化煤层气公司,组建大型煤层气企业集团,支持煤层气企业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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