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排放国五标准再次征求意见

   2013-01-18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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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环保部日前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这一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五排放标准。与现行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并首次提出大幅削减颗粒物排放的要求。

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非甲烷碳氢、颗粒物,以及颗粒物粒子数量。与第四阶段标准相比,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要求,以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颗粒物排放控制技术,大幅削减颗粒物尤其是细微粒子的排放。

征求意见稿大幅度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以轿车为例:汽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25%,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28%,颗粒物排放限值降低82%。对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里程,由8万千米增加到16万千米,即在16万千米行驶里程以内,汽车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本标准限值要求。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排放标准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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