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制度

   2013-01-21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50

中华石化网讯 1月15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近期全省环保重点工作。江苏省环保厅表示,今年将把大气治理工作排在首位;力争今年年底前开展《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同时上半年省政府将出台《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环保厅强调,将在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明确允许排放污染物的名称、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治理措施和检测要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放污染物。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