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对外公布了《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并对入选工艺的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进行了公布。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新型煤化工工艺中的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安监总局要求化工企业要根据目录及其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和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要按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地方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完成。
另外,安监总局还对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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