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近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止生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处罚决定提到,煤制烯烃项目于2005年3月经环保部环评批复(环审〔2005〕270号),于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至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对此,神华集团于1月23日发布一则情况说明称,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环保投资7.9亿元,试生产至今,环保设施全部投入运行,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针对此事,国家煤化工网记者近日走访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污水处理项目承接方博天环境集团公司,根据博天环境的介绍,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污水处理项目是在2008年以EPC形式承接,于2009年11月10日进行了中交,2011年3月29日,神华包头分公司提出环保验收监测申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12年3月正式出具了《神华煤制烯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显示监测合格。2012年6月29日,环保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将此检测结果进行了公告。
相关验收监测合格公示链接如下:
http://hps.mep.gov.cn/jsxmhbys/nysxmgs/201206/t20120629_232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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