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目录正式发布

   2013-02-04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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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由工信部、科技部和环保部联合制定的《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日前正式发布。在应用类的农药替代类别中,三部门明令要求,在乳油加工环节,要用白油、松脂基油溶剂替代现有的甲苯、二甲苯溶剂。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为积极推动绿色乳油替代传统乳油的进程,农药协会主持制定了《农药乳油有害溶剂限量标准》,并已通过农药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审核,上报工信部科技司。他同时希望国家能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农药绿色乳油替代给予支持,以提升农药制剂加工技术水平。

据了解,该《目录》按技术所处阶段分为三类。其中,开发类指急需进行开发的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产品);应用类指已开发成功、具有较好推广使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产品);推广类指已经成熟、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使用范围的原料(产品)。在应用类的农药替代类别中,三部门要求,在乳油加工环节,要用白油、松脂基油溶剂等绿色乳油来替代现有的甲苯、二甲苯溶剂。

孙叔宝表示,当前,甲苯、二甲苯溶剂在我国农药产业中占有较大比重。因为与其他农药剂型相比,乳油具有有效成分较易分散、稳定性较好,使用方便、防治效果好、加工工艺简单、设备要求不高等特点。另外,乳油中由于含有大量有机溶剂及助剂,使药液容易在作物虫体和杂草上润湿、展着,因此至今依然是国内和发展中国家主要的农药剂型之一。

据了解,我国农药制剂消费构成中,乳油剂型约占40%,每年消耗30万~40万吨甲苯、二甲苯等有机轻芳烃。但甲苯、二甲苯等溶剂的大量使用对生产安全、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较大隐患,对农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也存在潜在危害,目前国外已慢慢在减少使用,中国也要求减少有机溶剂的用量。而且《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已经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开发和推广水基化等剂型。因此,开发天然植物源溶剂取代传统芳烃类有机溶剂,是农药乳油替代的必然出路。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配方研究、生产工艺开发、技术设备落后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环保型农药新剂型占农药品种的比例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传统的乳油产品仍占据主导地位。

据了解,目前绿色乳油的替代正处于起步阶段,有的企业对于绿色乳油配置的尝试已经取得初步成功,如用白油、松脂基油溶剂等植物提取物,替代现有的甲苯、二甲苯溶剂等,产品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

“但替代工作必须有一个标准的支撑,即在相关的产品改换溶剂时要求它的药效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不能因为乳油的替代降低了农药产品的药效。为此,农药协会已制定了《农药乳油有害溶剂限量标准》,待工信部审核通过后,将作为行业标准向全行业推广实施,目的是减少和完全停止有毒有害溶剂在农药中的添加。对有些农药原药品种来说,因为其溶解性的的问题,还需要添加部分溶剂。对此,我们在《标准》中都提出了限量指标,最高不能超过10%。如阿维菌素80%~90%添加的都是乳油溶剂,添加量非常大,我们现在正在推荐使用一些水基成分的产品,或用松子油、松节油、大豆油等毒性较小的溶剂加以替代。农药协会也在按部就班地加紧对替代的宣传,但协会也只有建议权,只能从加大责任关怀的角度去推进。真正的绿色乳油替代工作,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如工信部、农业部在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跟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上以及农药登记过程中,出台一些强制性的要求才行。”孙叔宝告诉记者。

孙叔宝同时指出,替代工作必须关注两大问题。

首先,人们对绿色乳油的添加和使用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所以替代工作必须从改变农药厂的调配习惯和农民的使用习惯入手。而且在乳油绿色化上还要不断寻求新的、充足的替代来源,包括三甲苯、四甲苯或其他一些植物提取物等。

其次,相对于来源较广、获取较为便利的甲苯、二甲苯,绿色乳油的生产成本较高。如果单独生产且产量较小的话,居高的成本会降低企业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国家从税收以及生产资金上对企业加以支持。

例如推广绿色乳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给地沟油的处理提供一个很好的出路,因为地沟油中包含了植物性和动物性油脂,经过一定的处理,完全可以作为农药的溶剂来使用,成为地沟油的有效处理渠道之一。但它作为农药溶剂油的成本较高,因此也需要国家配套政策的支持,以确保替代产品的稳定供应和进一步调动相关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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