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发重点转向西部 新疆将保护性开发

   2013-02-06 中华石化网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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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2月3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指出,按照修订稿的精神,国内煤炭开发的重点将向西部地区进一步倾斜,而新疆地区作为战略后备基地,未来的煤炭开发或将受到严格限制。

意见稿显示,未来我国将控制东部地区煤炭开发强度,稳定中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其中,煤炭产区中,云贵基地加快建设大中型煤矿,大力整合关闭小煤矿。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

北京一位能源行业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述内容来看,云贵地区已继几年前的山西之后,成为国家煤炭资源整合的下一个重点区域。

针对“新疆基地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这一规定,上述研究员认为,“保护性开发,某种程度上可理解为不开发。”

修订稿显示,国家将逐步提高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具体标准为: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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