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颁新规强化综合利用粉煤灰

   2013-02-19 中华石化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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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强化粉煤灰这一特殊废弃物的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迅速,导致所产生的粉煤灰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根据相关统计,“十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3.02亿吨,“十一五”末已达到4.8亿吨。发改委表示,据预测我国“十二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7亿吨,综合利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中宇资讯煤炭分析师关大利告诉记者,粉煤灰主要是发电厂煤炭燃烧以后的产物,凡是采用烧煤方式的锅炉也会产生粉煤灰。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粉煤灰的概念。在原有粉煤灰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为不仅包括锅炉烟气经除尘器收集后获得的飞灰,还包括燃烧副产物炉底渣。

早在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颁布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之后,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便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目前,粉煤灰的利用非常广泛,主要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等,在建筑工程、筑路、改良土壤、回填、生产生物复合肥等多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充分利用粉煤灰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效应。如山东某热电公司就将自身每年产生的11万吨废弃粉煤灰加工成现代建筑所用的加气块砖和水泥,从而产生了100多万元利润。

发改委表示,将明确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政策,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包括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

相关部门也陆续会有配套的措施出台。上月,工信部发布的铝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就对铝行业的粉煤灰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利用高铝粉煤灰资源生产氧化铝项目必须接近粉煤灰产地,起步规模应达到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并落实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高铝粉煤灰资源保障服务年限应不得低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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