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实行渐进式改革

   2013-02-27 中华石化网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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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全球石化、能源及化肥行业研究机构ICIS(安迅思)高级信息经理廖凯舜认为,当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已有控制地间接与国际接轨,未来将有可能进一步改革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此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据廖凯舜介绍,目前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定价主要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辛塔(Cinta)原油现货为基准,三地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制定最高零售和批发限价,企业可在此价格自由定价。同时,政府调价还考虑通货膨胀、经济整体格局、舆论压力、节假日以及终端用户、炼厂承受能力等因素。

“现行定价机制仍然不完善。”廖凯舜认为,由于调价周期长,不到位,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利润应提高70%以上,但实际上仅上调50%左右,离调整到位还有一定价差,为后续调整及新定价机制推行增加了难度。

廖凯舜称,有关部门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方案已于2012年提交国务院,待原油及CPI回落到相对低位、国内外价差不大时正式对外发布。新方案执行后,将与国际油价加快接轨,炼厂及零售毛利有望扩大。

据透露,新方案将从原来的22个工作日收缩到10个工作日,原油价格变化幅度超过4%或者2%方可调价,定价由此前国务院审批调整成备案制,并由第三方机构发布;三地原油价格基准可能发生变更,权重可能修改,或者将考虑WTI和Brent原油期货价格;仅公布一个全国最高零售限价,各地根据供需情况及运距制订其实际零售价。

廖凯舜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最终方向是市场竞争、企业自主定价,但改革过程是渐进式的。一方面,政府担忧完全放开管理之后,价格大幅攀升,不利于经济调节;另一方面,原油进出口未完全放开,市场竞争不足不能完全形成合理价格;同时,舆论担忧垄断加剧。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实行分步走。”廖凯舜分析认为,2012-2013年,国家将完善细节,部分定价权下放,成品油价格进一步与国际接轨;2014-2015年,国家将建立中国原油和成品油定价中心,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接轨,石化企业政策性潜在亏损将消失;2015年以后,国家将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出口,只规定硬件的门槛,如储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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