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及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通知》,提出强化化工整治的一系列措施。
为防治大气污染,南京决定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不得新(扩)建原油加工项目;严控在城市上风向建设有废气排放的工业项目,禁止在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布设废气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新建的工业项目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限制化工等产业扩张。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进一步加大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完成第三轮化工企业整治。
南京市规定,6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异味污染的南京制药厂、白敬宇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治理。今年年底前,完成金陵石化周边地区20家企业关停、搬迁与治理。“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市VOC(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制订重点排放企业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化工等行业的VOC治理工作,2013年完成重点治理项目30个,化工园区完成省下达的VOC治理任务。大型化工企业要全面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中小型化工企业要实现密闭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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