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引起两会代表委员关注

   2013-03-15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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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今年年初,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并实行差别化的征收政策。这一建议在本次两会上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响应,多位来自石油、石化行业的代表委员纷纷建议,国家对开发成本较高的油田公司能够上调起征点或者免征石油特别收益金。

据悉,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内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油价在75美元/桶以上征收比率为40%。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石油特别收益金我国应该实行差异化的征收政策。现在我国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是一刀切,单纯按照原油价格计算,而没有考虑到企业开发成本的差异。目前中原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等老油田原油产量小、利润低,全额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后企业很难生存。

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区块主管哈丽丹·阿不都卡德尔代表今年也提出了国家免征超稠油、致密油资源开发特别收益金的建议。

“超稠油、致密油开发前期投入大、成本高、效益差,实现规模有效开发需要特殊政策支持。新疆油田每年总产量1100多万吨,超稠油、致密油目前占新疆油田产量的50%,现在轻质原油和重油采收成本差距很大,实行统一的特别收益金政策,大大增加了开采重油企业的成本,明显制约了超稠油、致密油等资源的开发利用进程,建议免征特别收益金。”哈丽丹·阿不都卡德尔说。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石油青海石油公司总经理宗贻平也表示赞同。他认为,目前我国采油的成本逐渐提高,还按照原来的起征点征收,不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开发更多的油气资源,应该将征收基数提高到70~80美元/桶比较合适。

“柴达木盆地是个聚宝盆,油气资源丰富,但是这些年油气资源产量还很有限。这一方面和我们的开发力度、开发技术有关,但是更多的是与我们的油气勘探能力有关。柴达木盆地的地质条件特殊,要更好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是要加大勘探开发的科研强度,这就需要国家地方企业和其他资金共同参与。现在我们公司每年上缴的特别收益金高达15亿元,希望国家能够减免一部分费用,支持西部企业进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改变现在守着金山过穷日子的现状。”宗贻平告诉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胜利油田管理局局长孙焕泉认为,在目前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成本接近甚至超过油价的情况下,石油企业的正常收益都难以保证,更没有超额收益,建议对非常规油气资源免征特别收益金。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建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与油气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合并为权利金,与国际上通行的油气资源有偿开采制度接轨,制定合理的权利金征收费率和使用范围,兼顾中央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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